法律分析:限高架的作用是防止超限車輛撞擊后面的保護對象,比如橋梁,或者其他高架設施。
限高架大體分兩種 :固定限高架和可調節(jié)高度限高架; 固定限高架又分為固定一體限高架和固定撞不壞限高架 。
固定一體限高架為一次性不可調節(jié)高度限高架,靠架子本身攔截車輛,固定式撞不壞限高架在緊急情況下要達到車輛通行必須依靠外力抬起,比如吊車等; 固定一體限高架主要用于橋梁、涵洞、隧道入口處的門型構架,一般為鋼結構焊接而成,起防護橋梁、涵洞、隧道的作用;上有標志牌,標有限高米數,用于提示車輛。
可調節(jié)高度限高架分為手動限高架、電動限高架兩種;手動限高架通過手動裝置在需要時可手動抬起限高桿;電動限高架又分為電動限高架、電動液壓限高架、氣動限高架等。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三條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四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